副總理同意從在胡志明市發展規劃中增加3個工業園區。
在 2023 年 5 月 4 日第 364/TTg-CN 號公函中,黎明凱副總理同意計劃投資部關於在規劃中調整和補充胡志明市工業園區 (IZs) 的建議越南工業區的發展。
- 新增工業區集中在古芝鄉
副總理同意建設 3 個工業區,包括:
- 位於古芝縣安仁泰鄉的 Bau Dung 工業園,規模為 175 公頃;
- 古芝縣福協鄉和忠立河鄉200公頃的福協工業園
- 霍蒙縣春泰祥縣的300公頃春泰商工業園,計劃外胡志明市工業區的發展。
由總理在 2014 年 7 月 24 日的第 1300/TTg-KTN 號文件中批准。
同時,將平正區範文海公社面積379公頃的範文海一期工業園和麵積289公頃的範文海二期工業園納入發展規劃胡志明市的工業區。
2014年7月24日總理批准的第1300/TTg-KTN號文件批准的胡志明市工業區發展規劃中的其他工業區保持不變。
副總理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對報告數據的準確性負責;範文海一期工業園和範文海二期工業園發展規劃補充規劃及說明文件中的面積規模、選址。
按照政府規劃法的規定,確保2021-2030年胡志明市總體規劃內容中全市規劃調整方案的適宜性、可行性、銜接性、同步性、繼承性和整合性。不要讓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和投訴。
胡志明市將範文海一期工業園區和範文海二期工業園區的位置和麵積更新為胡志明市規劃期2021-2030年,願景為2050年;胡志明市2021-2025年5年土地利用規劃依據規劃法和土地法,報請主管部門批准。
其中,重要的是確保全市範文海一期和範文海二期工業區的土地利用指標納入國家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工業區土地利用指標。 2021-2030年和2021-2025年國家五年土地利用計劃由總理分配給胡志明市。
確保法律規定的土地分配、土地租賃、允許改變土地用途的條件、秩序和程序,而不造成國家財產的損失。確保農業用地用途的轉變,包括種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種植生產林的土地和其他農業用地類型,以實現胡志明市和平清市農業用地向非農業用地轉變的目標經主管機關依法核定之地區。
胡志明市同步實施工業園區的規劃和發展,為在工業園區工作的員工提供住房、社會和文化體育設施。確保為工業園區的運營提供圍欄外的技術和社會基礎設施。有穩定生活的解決方案,並製定計劃以支持受影響的人和工人的工作和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