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3年調整的法律法規發展規劃(草案)正在編制中,正由司法部徵求意見。值得注意的內容是建議頒布《房地產稅法》
具體而言,司法部提出,住宅用地全部面積按部分累進稅表徵稅;同時研究房屋和住宅用地的起徵點,對價值高的房地產徵收高稅率。特別是被侵占、廢棄、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土地,稅率會更高。
- 將對住房徵稅
對於加徵住房稅,司法部表示,為確保符合國際慣例和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形勢,有利於抑制住房投機,鼓勵住房使用,節約高效利用。對住房徵稅有助於增加地方預算的收入。根據司法部的說法,住房被視為對土地的投資,國家鼓勵建造房屋和建築工程,避免土地荒廢。
房屋的計稅價格由計稅房屋面積乘以平米的價格確定。稅率將根據部分累進關稅表執行,層級與稅率相對應。同時,有必要規定從法律生效之日起分階段實施稅率的路線圖,以確保可行性並得到人民的同意
- 超5000萬/m 2公寓樓高稅
對於價格超過 5000 萬越南盾/平方米的高級公寓,稅率將很高,以有助於確保公平調節各階層人口的收入。
住宅的計稅價格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或者省人民委員會公佈的價格表的價格。
在稅率上為確保住宅用地和個人住宅的公平性,司法部建議對住宅樓實行從一值起徵稅的規定,但土地的稅率會低一些
- 提高住宅用地稅的建議
司法部提議對整個住宅用地徵稅,並在必要時將稅率提高到高於現行稅率(0.03%),以符合國際慣例。
特別是對房屋、被侵占的土地、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和土地,司法部提出征收高稅率,以防止炒房。根據國際經驗,與拉脫維亞一樣,未使用土地的徵稅是已建成土地的兩倍。或者在菲律賓未使用土地的稅率定為 5%,比建成土地的稅率高出五倍。
關於文件製定的進展,法務部建議政府在10月24日的會議上將房地產稅法案提交國會徵求意見,並在2025年5月的會議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