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和平建設集團股份公司(HOSE:HBC)向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HOSE)發出回應文件,並確認不同意HOSE提出的考慮取消強制上市的理由。
和平集團認為,首先,政府2020年12月31日第155/2020/ND-CP號法令第120條第e點沒有對經審計的合併審計報表中累計損失的考慮條件做出詳細規定。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和平表示:“目前,任何主管部門都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指導本案的法律適用或解釋。”
根據2020年12月31日第155/2020/ND-CP號法令第120條第e款規定:「公眾公司的股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 產品連續三年造成經營虧損或累計虧損總額超過審核前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實際繳納的註冊資本或負資產。 |
HBC表示,公司註冊資本超過27,410億越南盾,在2023年單獨審計財務報表中,累計虧損超過24,010億越南盾,在2023年合併審計財務報表中,累計虧損超過3,240越南盾億越南盾。因此,HBC本身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累計虧損總額並未超過公司註冊資本,因此依規定不屬於退市範圍。
其次,HOSE依靠先前的先例(歷史適用)考慮將HBC股票退市,這一事實不符合現行法律。具體而言,先前, HOSE 2018年3月19日的股票上市規定已指示,以合併財務報表為基礎,考慮擁有子公司的上市組織的累計虧損條件,因此,和平集團退市歷史上的類似案例是適當的。
然而,2022 年 3 月 31 日,HOSE會員委員會 (HĐTV)發布了有關上市證券上市和交易的規定,並連同第 17/QD-HDTV 號決定予以取代。據此,新條例刪除了舊條例的上述規定。
因此,目前HOSE不宜依賴先前的先例(歷史應用)、類似原則或現行法律法規以外的任何其他基礎。
公司董事會意識到公司股票退市的後果極為嚴重。這直接影響了超過39,000名股東和經濟上依賴公司的數千名員工,也影響了1,400多家供應商;這些企業擁有數十萬員工的分包商。
因此,和平集團真誠地希望HOSE在做出有關HBC股票退市的決定之前能夠考慮清楚。
這為為越南建築業發展做出諸多貢獻的產業龍頭企業和平公司實現將越南建築業帶出海外的雄心創造條件,為國家經濟發展做出有效貢獻。此外,這有助於和平維持持續運營,履行HBC對股東和關聯方的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