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凱副總理剛剛簽署了關於擴建盛發工業園區建設投資項目和技術基礎設施業務投資政策的第226/QD-TTg號決定。
隆安盛發工業園區。
本計畫實施地點位於隆安省Ben Luc郡Luong Binh公社,計畫用地規模為112.87公頃。該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4,430億越南盾,其中投資者出資額為2,685億越南盾。此專案營運期限為2024年3月11日至2055年11月28日。
該決定也批准了投資者 Thinh Phat General Business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根據決定,隆安省人民委員會負責指導隆安經濟區管委會和相關機構進行審查,確保計畫實施區域不存在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作品。為省內文物保護產品。同時,管理機構要指導、檢查和監督投資者依照核准的計畫來實施專案。
投資方方面,工程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礦產價值高於一般建築材料礦產的,須依規定報國家主管機關處理;配合相關部門補償工業園區職工補償、支持、安置及投資興建住宅、社會、文化、體育設施;在現有Thinh Phat工業園區和擴建的Thinh Phat工業園區之間制定基礎設施連接計畫。
Thinh Phat綜合商業投資股份公司對使用業主出資的專案文件和發送給國家主管機關的文件內容的合法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所有權符合實施專案的承諾並遵守土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投資者必須在獲得主管機關許可改變稻田用途後才能實施該項目,並負責支付一筆資金用於保護和開發稻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