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總理工作小組召開現場和網路會議,審議、督促、指導,為地方和企業排除《土地法》(修訂)、《房地產法》實施後房地產項目實施中的困難和障礙。頒布《房地產經營法》(修訂)、《信用機構法》(修訂)、《住房法》(修訂)。
會上,副總理陳紅河強調,房地產市場的困難和問題對銀行、建築、建築材料生產、消費品等多個行業產生嚴重影響…
近期,政府和國會緊急修改相關法律,準備發布法律指引文件。此外,經濟的「回暖」和積極跡像也有企業和房地產協會的功勞。
為此,副總理要求各部會、地方、協會、企業領導者深入評估解決市場困難和障礙的機制、政策、法律的執行效果。法律地位、房地產經營活動…
陳紅河先生還建議,房地產投資者和企業必須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克服高端細分市場過剩和中低收入人群產品缺乏的“悖論”,解決“通貨膨脹”的局面。價格”、“推高價格」以使供需滿足…」。
此外,這些單位還需要共同努力,保持清晰、公正、客觀的態度,不迴避,讓房地產市場恢復正常運作。
關於市場困難,建設部副部長阮文生表示,近年來,房地產市場整體狀況和房地產項目實施困難的消除發生了許多積極的變化。
具體來說,河內市目前有404個項目經過困難和問題審查分類並解決,81個項目已從延期實施清單中刪除;10個項目已收回土地並終止營運;67個項目繼續督促投資者加快實施進度。
今後,河內市將根據建設部等各部會的指示,繼續為246個項目排除困難和障礙。
同樣,胡志明市已根據其權限實施了工作小組要求的33/72個項目;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整理推薦的44/148個項目;正在繼續為143個項目排除困難和障礙…
新的法律(招標法、住房法(修訂)、房地產經營法(修訂)、土地法(修訂)、組織法(修訂)、信用機構法(修訂))解決了許多製度上的困難和障礙。已解決但尚未生效,導致目前的困難和問題尚未立即解決。
有的地方尚未成立工作小組,困難尚未解決;執法組織實施上還存在不少問題;沒有重點編制和批准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建設規劃、五年和年度住房開發計劃和計劃,作為批准開發項目投資政策的依據。未推動實施土地使用權拍賣、用地計畫招標…;行政程序改革進展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