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9日起,參與越南國家銀行薄弱信貸機構重組計畫的銀行將被允許將其外資持股比例提高至最高49%。根據評估,提高外資持股比例為越南銀行強勁成長創造了機會。
3月18日,政府第69/2025號法令正式頒布,該法令修改並補充了2014年1月3日政府第01/2014號法令關於外國投資者購買越南信貸機構股份的若干條款。
因此,自5月19日起,參與越南國家銀行弱信貸機構重組計畫的銀行將被允許將其外資持股比例提高至最高49%,而目前一般銀行的外資持股比例為30%。
具體而言,三家私人股份製商業銀行HDBank、MBBank和VPBank被允許將外資持股上限提高至最高49%。這三家機構均參與了國家銀行的弱信貸機構重組計劃,從而享受信貸增長限制、法定準備金率和流動性支持等特殊機制。
不過,在這群銀行中,越南外貿股份銀行是唯一一家沒有資格擴大外資持股比例的銀行,因為根據這項新規定,由於國家持有越南外貿股份銀行50%以上的資本,因此越南外貿股份銀行沒有資格將外資持股比例擴大到49%。
ACB證券公司(ACBS)分析師表示,新法令為銀行在增資需要時向外國股東發行額外資本創造了條件,為實力較弱的銀行注入更多資本,從而加快重組進程。
例如,MB 銀行計劃在重組期間向 MBV 銀行注資高達 5,0000 億越南盾。作為重組弱勢銀行計劃的一部分,其他銀行也可能製定類似計劃。
此外,增資有助於提高資本充足率(CAR),因為接受薄弱銀行轉移的銀行被授予非常高的信貸成長限額:20-30%/年。
目前,HDBank的資本充足率較高(約14%),但依賴二級資本債券,因此該銀行未來可以考慮增加一級資本,以降低資本成本。
同時,VPBank的資本充足率也較高(約14%),且未使用過多的二級資本債券,因此增加資本的需求並不迫切。
相較之下,MB 的資本充足率較低(約 10%),儘管其尚未利用二級資本,因此未來可能需要增加資本。然而,ACBS 認為 MB 的國有所有權因素可能是一個障礙,因為國有企業通常不希望其所有權比例被稀釋。
越南投資信用評等股份公司(VIS Rating)表示,提高外資持股比例上限預計將為銀行吸引策略投資者的新資本流入創造有利條件,支持強勁的資產成長。
預計,如果上述銀行不籌集新的股本或發行債券來補充二級資本,到2026年底,資本充足率可能會下降150-300個基點。
傳統上,銀行主要依靠留存收益和發行債券來籌集二級資本來補充資本需求。然而,選擇外國投資者並與其達成正式協議的過程往往需要很多年。
例如,VPBank 花了大約 2 年時間才在 2023 年將 15% 的股份出售給三井住友銀行 (SMBC)。 HDBank 在過去 5 年也一直在尋找外國投資者。 MB目前尚未公佈尋求外國戰略投資者的計劃。因此,留存收益和二級資本債券預計將成為銀行的主要資本來源。
今年 1 月,國家銀行宣布將 GPBank 轉讓給 VPBank,將 DongABank 轉讓給 HDBank。 2024 年 11 月,CBBank 將轉讓給 Vietcombank,Oceanbank 將轉讓給 MBBank。此次轉移是根據國家銀行重組計劃進行的,旨在保護債權人並恢復銀行的正常運作。在移交前,這四家銀行多年來累積了大量壞帳和累積損失,並受到國家銀行的特殊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