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原廳長麥丁定在明知含有磷灰石礦的土地已獲得工貿部批准後,仍建議將其交給該企業。
提案是誰提出的?
對於老街市非法開採磷灰石礦案,該省人民檢察院公佈的新追加起訴書顯示了該省多個部門多位領導的具體作用。其中最突出的是老街省自然資源與環境廳副廳長兼廳長麥亭亭(Mai Dinh Dinh)。
根據起訴書,Dinh 先生被指定直接負責礦產資源和地質的管理。 Dinh先生清楚知道Lilama公司餐廳和飯店專案的實施面積為37,700平方公尺(位於老街市Dong Tuyen公社2號村,位於規劃中的18號地塊)磷灰石礦規劃)。工貿部批准)。
但Dinh先生仍簽署了第385/BC-TNMT號文件,建議老街省人民委員會臨時指派越南磷灰石公司組織37,700m範圍內磷灰石礦的保護,同時進行整治礦場..
方案中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整治過程中平整體積內有礦物,請省人委允許該公司依規定回收、運輸管理和使用。
2012年11月13日,丁先生主持並協調老街省各部門、分公司召開會議,解決利拉馬公司投資專案相關問題。
接下來,他簽署了跨學科會議結果報告,建議省人委調整利拉馬公司37700平方米的位置,實施與18號礦區主體礦體重疊的項目。更多(超過22,600平方米)。
導致2012年4月11日,被告阮文榮(時任省主席)簽署了錯誤的839號文件,導致該企業非法開採礦石。
2014年6月20日,丁先生與時任工貿廳廳長黎玉雄簽署了利拉馬公司磷灰石礦堆場實地檢查記錄,並簽署了請省人民委員會的文件。老蔡考慮並允許李拉瑪公司聯繫並向該地區的選礦設施提供3萬噸磷灰石礦石。
「上述行為為Lilama公司和越南磷灰石有限公司在37,700平方米的面積內非法開採和消耗各類磷灰石礦石974,088噸、價值2890億越南盾創造了條件」——起訴書指控。
選擇好的礦石出售
根據起訴書,被告黎玉雄(Le Ngoc Hung)——前工業和貿易部部長——的角色也浮出水面。洪先生在其指定職位上直接負責貿易、市場管理和礦產資源領域。
指控稱,2014年6月20日,洪先生簽署了考慮利拉馬公司請求的考察筆錄,內容為請省人民委員會考慮並允許該公司聯繫供應3萬噸磷灰石礦石。該省的選礦設施。
三個月後,洪先生簽署了一份文件,允許利拉馬公司從總共88,536噸礦石中選擇高含量磷灰石礦石用於加工廠。剩餘部分同意出售給Apatit Vietnam Company。
被告的行為為Lilama公司非法消耗各類磷灰石礦石11.8萬噸以上、價值達1080億越南盾(不含稅費)創造了條件。
工業和貿易部的副部長潘文強(Phan Van Cuong)也是工業和貿易部涉嫌違法行為的官員和領導人之一。
起訴書稱,姜先生在執行交辦任務過程中,主持協調相關部門,對利拉馬公司磷灰石礦場進行了實地檢查。
之後,被告簽署了一份報告,請求省人民委員會考慮允許利拉馬公司選擇庫存礦石中磷灰石含量較高的礦石出售給該地區的加工廠。老街省。剩餘部分根據Apatit越南公司的生產計劃出售給Apatit公司。
上述行為為利拉馬公司非法消耗各類磷灰石礦石88,536噸、價值800億越南盾(扣除稅費)創造了條件。
上述被告人均因執行公務時濫用職權罪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