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範明正要求,在2024年5月15日之前,發布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的文件,以避免因監管文件遲遲頒布而造成法律空白。
2月19日,政府辦公室通報,越南政府總理範明正簽署並下發關於加強立法工作、完成提交美國國會的法律項目的第15/CD-TTg號批示。第十五屆國民議會。
總理在批文中要求負責起草項目和起草法律文件(VBQPPL)的部長和部級機構負責人集中精力指導全面準備工作。法律文件公佈法,確保法律文件草案和卷宗文件的最佳品質。
強化徵求實質有效意見的方式,充分解釋受文件影響的機關、組織和主體的意見和建議。
重點審查立項及草案內容與相關法律文件的內容,發現並及時處理現行法律文件規定與擬出台文件規定之間的衝突和重疊。
確保法制統一、同步,排除困難和障礙,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人民生活創造良好條件。
重點審查推廣法律文件草案簡政放權;簡化和減少不必要的行政程序,為人民和企業創造便利。
總理請部長和指定的部級機構負責人主持起草並提交政府和總理頒布或根據其授權文件頒布詳細的法律和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法律條例和指導性文件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重點指導和加速推進起草和完成向政府和總理提交的政府法令和總理決定實施有效法律法規的文件工作,從2024年1月1日起,力爭2024年2月完成。
對於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法律法規的實施細則文件,緊急於2024年5月15日之前提交政府和總理審議頒布,避免造成因詳細監管遲遲頒布而出現法律空白文件。
在部長和部級機構負責人的職權和責任範圍內,緊急頒布詳細的通知和文件指導實施和標準,以迅速指導和建立完整的法律框架,充分、一致、方便民眾和企業,特別是與招標有關的文件藥品和醫療用品的採購;建築單價規範、高速公路標準…
司法部、政府辦公室積極督促法律項目完成進程,確保依期保有;及時向總理報告出現的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