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簽署的文告中,總理還指示EVN緊急拆除和克服發電廠,特別是北部地區的發電廠問題,盡快投產,同時加強節電。
近日,越南總理范明政簽署了2023年6月6日第517/CD-TTg號官方公告,內容涉及實施確保2023年及未來旱季電力供應的解決方案。
給工業和貿易部長的公開電報;企業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各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越南電力公司、越南石油和天然氣公司、越南煤炭礦產工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表示:
電訊稱,近期我國多地出現的酷熱天氣和厄爾尼諾現象的影響,加之該地區雨水稀少,增加了人民群眾日常用電需求。在北方省份,水到水電站水庫的水位很低,極大地影響了2023年枯水期的電力供應。
總理提前遠程多形式指示,保證2023年枯水期電力供應,絕對沒有要求缺電,也注重具體解決辦法,克服困難。過去的電源,包括日期為 2023 年 5 月 19 日的第 185/TB-VPCP 號通知。
儘管越南電力公司(EVN)、越南石油和天然氣集團(PVN)、煤礦工業集團(TKV)和相關部委已經努力實施一些緊急解決方案,但到目前為止,已經出現了不利因素影響未來一段時間的充足電力供應保證,尤其是在北方。面對當前電力供應困難的局面,總理要求:
一、工貿部:
——認真審視當前電力供應形勢,特別是影響電力供應保障的因素,提高國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緊急引導EVN發展場景,主動、及時應對供電困難,組織開展電力供應保障工作。按規定執行。在 2023 年 6 月 10 日之前完成這項工作。
– 在陳紅河副總理的指導下,緊急完成總理關於在 2023 年至 2025 年及以後幾年加強節電的指示,其中的解決方案重點突出,在當前的電力困難時期切實有效供應,於2023年6月8日前報總理簽署公佈。
– 在總理的指示下,在 2022 年 12 月 7 日第 8230/VPCP-CN 號文件中緊急完成總理關於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確保電力供應、煤炭和天然氣供應用於電力生產的指示,向總理報告2023 年 6 月 15 日之前。
——研究指導已建成但未按期適用上網電價機制(已過期)的風電、太陽能項目按能力最終處理;緊急指導上述風電、太陽能項目按規定本著“利益和諧、風險共擔”的精神協商電價,2023年6月完成。
– 根據批准的電力發展規劃,審查電力法關於指導輸電網投資的規定,其中在建設過程中以公私合作的形式促進投資。,提交總理批准頒布電力總體規劃實施方案 八.
– 根據黨和國家2023年6月的規定,緊急將國家負荷調度中心的管理和方向調整到工貿部,並研究和實施適當有效的政策。 .
2.企業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在其職權範圍內並依法指示EVN、PVN和TKV集團密切有效地協調實施解決方案,以確保2023年及以後的旱季供電;對超出職權範圍的事項及時向總理報告。
3、越南電力公司:
– 著眼於有效調動所有資源,盡最大努力指導和管理解決方案的同步有效實施,以確保電力供應;嚴格遵守總理的規定和指示以及工貿部在此問題上的指導。
– 積極開發應對供電困難的靈活方案,並遵循工貿部的指導;同時,按規定牽頭、配合各部委和地方,組織實施。
——緊急指揮、直接排查電廠,特別是北方電廠,盡快投入運行。
– 高度重視有效實施解決方案以加強節電,尤其是在 2023 年 6 月。
4. 應EVN的要求,煤礦工業集團、越南油氣集團為電廠提供足夠的煤和氣;與EVN密切協調實施解決方案,以確保未來的電力供應;緊急指導轄區內即將於2023年6月投產的電廠故障排除。
5、各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將密切配合EVN等電力公司/公司,以最高效率和執行力實施地方節電,以應對未來一段時間的電力供應困難.
6. 2021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責成工貿部部長根據《越南電力供應和管理法》指導成立專門檢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