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系列林地建設項目,河內市朔山縣對11名官員進行紀律處分,同時將林地交易、徵收土地和破壞林地案件移交給警方。
朔山縣人民委員會剛剛向河內市報告了林地違法行為的管理和處理。具體來說,該區表示,根據河內市監察局的檢查結論(2019年3月),截至目前,該地區已發生139起侵犯建設工程土地案件。
其中,朔山郡人民委員會指示明治鄉和明富鄉處理94件案件。「據媒體報道,在 45 起違規案件中,有一些項目已經在 Ban Tien 湖(Minh Phu 公社)和 Dong Do 湖(Minh Tri 公社)建設,」Soc Son 區人民委員會委員會說。
針對上述情況的發生,朔山縣人民委員會對明富鄉和明治鄉官員的責任進行了檢查和審議。據此,對11人進行了紀律處分。
具體來說,朔山縣罷免了明富公社人民委員會主席的職務,並對明治公社人民委員會主席進行了警告。此外,這兩個公社共有9名幹部受到紀律處分,其中包括2名公社人委會副主席、4名城建秩序管理隊公務員、3名公社地籍公務員。
朔山縣人民委員會表示,今後一段時間,將繼續指導明富公社、明治公社、森林公社人民委員會對突出違法行為進行分類,依法處理;對新出現的違法行為,堅決從源頭處理。
特別是,朔山縣將匯總購買、出售、轉讓林地、徵用土地和毀壞林地的記錄,並將案件移交警方依法處理…
此前,2019年3月,河內市監察局對朔山縣林地發布了兩項檢查結論,指出存在數千起違法行為,其中大部分是林地違法行為。光是明富、明治兩個公社和森林計畫中的7個大湖沿岸地區,就有797處違規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