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要求財政部在企業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下研究適當的機制和政策,以增加國有企業的稅後利潤資源
在 12/CT-TTg 指令中,關於革新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在企業中的運作、提高運營效率和促進 19 個經濟集團、附屬國有企業的投資資源的任務和解決方案;總理要求財政部緊急向政府提交對國家資本投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使用法進行根本性全面修改的法律草案。政府的目標是將該法提交國民議會在 2023 年 10 月的會議上批准和頒布
同時,財政部研究適當的機制和政策,增加企業稅後利潤和其他合法資金來源的資源,以提高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能力;2023年第二季度向總理報告。
計劃投資部研究提出了一批跨行業、多領域的大型經濟集團和企業的發展機制和政策,發揮其開放作用。承擔國家多項重要任務的其他經濟部門;2023年第四季度向總理報告
計劃投資部緊急向政府提請對2019年1月30日第10/2019/ND-CP號政府法令進行修正和補充,以更好地行使國家所有者代表的權利和義務適應企業管理要求,創新業主管理方式,推進放管服、放管服,增強管委會和企業活動的靈活性和主動性,加大國家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
計劃投資部研究促進國有企業大膽投資、提高競爭力、跟上發展步伐、應用科技的機制;改變著全球經濟的商業模式,世界的發展趨勢。研究在一定期限內選擇組織和個人管理和經營國有企業或部分國有企業資產和項目的機制,並於2023年第四季度向總理報告。
科技部牽頭,配合計劃投資部及有關部門研究修改企業科技發展基金用途變更規定,創造有利條件。條件。在科學、技術和創新相關領域投資孵化器、訂購新產品、投資創新型初創企業的條件……;2023年第四季度向總理報告。
此外,總理要求國資委下屬的經濟集團和國有企業積極尋求和實施新的投資項目,特別是與國資委相關的項目,涉及交通、能源、創新、數字化轉型等。 、循環經濟、應對氣候變化、…
相關部委要根據職能任務和權限,加快制定2021-2030年、2050年和2050年戰略和領域發展規劃。企業與產業和領域的發展,以發揮國家的重要資源。
企業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監督、督促、總結並向總理報告 2023 年 12 月指令 12/CT-TTg 中所述任務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