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成立了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守添地區的城市發展投資
據此,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在合併守添服務-投資諮詢-建設中心(隸屬於守添新城區投資管理委員會)的基礎上重組了投資管理委員會- 守添新城區建設。
根據該決定,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的職能是幫助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在守添城市發展區執行多項城市發展投資管理任務,包括:管理和監督根據總體規劃和計劃進行城市發展投資的過程;確保框架技術基礎系統的同步連接和管理,建設投資階段項目之間的技術基礎連接。
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使用市人民委員會分配的國家預算資金的項目,執行人民委員會批准的實施守添城市發展區的多項其他任務。胡志明市指派。
此外,守添城市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持並協調相關機構制定實施守添城市開發區的5年和年度計劃,並提交市人民委員會批准和實施。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還允許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在守添城市發展區組織投資促進活動;研究並提出適用於守添城市開發區建設投資活動的優惠政策和具體機制。
如果城市人民委員會指派,守添城市發展區管理委員會還具有為城市發展區提交評估建議的檔案的職能。另外,擬定城市開發投資項目的投資人選擇方案,報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引導和支持投資者在城市發展投資項目的投資準備和實施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