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法律事務副司長在3/23日舉行的關於含糖飲料消費對健康的影響以及稅收和價格政策影響的科學會議上說了上述情況。財政部門正在製定含糖飲料消費稅草案。
“衛生部提出了一種基於 100 毫升飲料中含糖量的徵稅方法,並補充說應該設定一個門檻。超過這個門檻的含糖量要徵稅,按照飲料含糖量越多,稅率越高的原則。反之,低於起徵點則不徵稅”對於一些含糖量低的營養品(牛奶、乳製品……),衛生部建議不徵收特別消費稅。
含糖飲料,按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是指所有含有游離糖(添加糖)的飲料,包括碳酸或非碳酸軟飲料;果蔬汁、飲料形式的果蔬飲料;液體和粉末濃縮物、調味水、能量飲料和運動飲料;即飲茶;即飲咖啡和調味牛奶飲料。
因此衛生部的意見回答了以往財政部徵求意見完成《特別消費稅法》修訂草案的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含糖飲料(計算消費稅的基礎)如何與超重和肥胖相關
據醫學專家介紹,含糖飲料與當前許多非傳染性疾病有關,例如超重和肥胖、齲齒、2 型糖尿病、心髒病、中風、其他疾病、代謝紊亂、某些癌症的風險增加。
世衛組織還建議將對含糖飲料徵稅作為減少消費的一項重要政策,從而防止超重、肥胖和不良健康影響。
在過去十年中,這些飲料在越南的消費增長率非常高,衛生部預測未來 5 年將實現 3-5% 的正增長。發酵果汁(蘋果酒)形式的含糖酒精飲料剛剛出現在越南市場上,受到青少年和女性的青睞。
因此衛生部提出對含糖飲料徵收特別消費稅,除對含糖飲料進行標識外,還應加大溝通力度。“稅收和價格與廣告控制一起是強有力的措施,減少了產品的可用性,”Trang 女士說。這是許多國家正在申請減少這種飲料消費的方式
美國心臟協會建議 2 至 18 歲的兒童每天攝入少於 25 克的糖(相當於 5 茶匙),每週攝入的含糖飲料不超過 235 毫升。2 歲以下的兒童不應食用任何加糖的食物或飲料。
認識到這一事實,衛生部副部長建議制定一份健康食品清單,以免兒童被加工食品和含糖飲料所吸引。
研討會上,工貿部工業司代表表示,越南擁有約1800個飲料生產設施,為超過30萬工人提供直接就業機會,為數百萬工人提供間接就業機會。因此,對含糖飲料徵稅需要確保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企業利益之間的平衡與和諧。
2月底,啤酒、葡萄酒和軟飲料企業要求推遲對這些商品徵收消費稅,並對含糖飲料不徵收消費稅。原因是它剛剛經歷了Covid-19的困難時期,需要時間恢復生產,並且沒有“糖飲料”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