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VARS稱,《土地法》草案(修訂)還剩下20點左右,問題還沒有真正統一。如果這項重要法律在2024年初的臨時會議上高品質通過,房地產市場的復甦進程將有機會縮短,市場很快就會進入正常階段。
1月15日至18日,第十五屆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正在審議通過土地法草案(修訂)。與向國會第六次會議提交的法律草案相比;本次法律草案共16章、260條,刪除5條,修改補充250條(內容及技術)。
根據越南房地產經紀人協會(VARS)專家團隊的意見,雖然《住房法》(修訂案)和《房地產商業法》(修訂案)都已通過,但仍有許多要點。重點是我們還要等待《土地法》(修訂)的出台。原因是,如果只是存在相位差或不匹配,市場可能會繼續面臨許多困難。
本單位認為,(修改後)《土地法》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討論和達成一致。除已多數人投票同意的內容外,仍有約20點尚未真正統一的問題。這些都是影響房地產市場及相關群體發展的重要議題
關於群眾的福利,單位提到了2個問題。一是對土地使用權證的發放進行具體規範,避免影響群眾合法權益。土地屬於人民,但依規定辦理手續面臨許多困難。
第二,關於被徵地人的權利;需要有適當的補償機制和政策來清理和安置安排,以確保人們的日常生活。不讓人被逼入困境,絕對避免被脅迫/強暴的心態。
對於企業和投資者,VARS 建議 5 個問題。首先,土地准入需要更加公開透明。拍賣、招標的規定要具體、程序簡單、避免重複、執行過程必須公平。
其次,關於土地使用費計算的規定,以市場價格計算土地使用費的方案已經討論了許多。然而,如何既保證公平又鼓勵投資者開發專案並不容易。因此,需要有規定、仔細計算和考慮,以協調人民、企業和國家之間的利益。
第三,可以考慮按年繳納土地使用費,而不是要求投資者一次繳納土地使用費,以幫助投資者減輕計畫實施初期的財務負擔。從而,房地產銷售價格有機會調整到更合理的水平,投資者可以更好的品質完成專案。同時,部分減少因打磨專案服務銀行貸款、調動資金不當等造成風險的問題。
在國家方面,這項工作也有助於理順收入來源,朝著刺激土地利潤收入的方向發展,而不僅僅是一次性徵收。由於土地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這也創造了幫助國家增加收入的機會。
確保企業主動規劃和計算收入和支出來源;土地使用費調整時限要有具體規定,並有合理的計算方法和限額。不要讓企業在憂心忡忡、運氣不佳甚至需要設立大量儲備金的情況下開展專案。
第四,涉及商品房專案的實施,混合城區…專案內必須有可用住宅用地面積,且投資者必須保證100%的場地清理補償協議。VARS想知道這項規定是否會為企業帶來困難。
五、外商投資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投資項目開發問題;購買、出售和投資商業和服務用地上的房地產;地塊的劃分……也需要仔細討論,協調政策,避免不安全風險但不能太嚴格。
在國家管理方面,截至2023年12月30日,全國約40/63省市的總體規劃已獲得批准。VARS評估這是未來一段時期各地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基礎和動力。
但仍需要具體統一的規定,幫助各地具體落實土地利用規劃和規劃,根據規劃轉換職能、審批投資項目,確保相容性,避免重疊或矛盾。
「由於該法律的影響非常深遠和廣泛,在通過之前的最終審查過程中,需要參與者最大限度地謹慎和集中註意力。需要仔細考慮和計算以確保遵守其他相關法律。應該強調內容的質量,而不是完成和通過法律的時間。
如果這項重要法律在2024年初的特別會議上高品質通過,房地產市場的復甦進程將有機會縮短。市場很快就會進入新的常態階段,」VARS 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