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交通部副部長黎英俊簽署文件,要求越南民航總局審查航空運輸企業的航空運輸經營執照和通用航空經營執照,以確保嚴格遵守現行法律的規定
據越南民航局介紹,越南目前有6家航空公司在運營,包括越南航空、太平洋航空、越捷航空、越竹航空、Vasco、Vietravel航空,運營著 249 架飛機。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要從事航空運輸業務,必須持有航空運輸經營許可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滿足計劃上的條件,保證飛機的可用性。組織結構、資本、業務法律規定的計劃和產品開發戰略。
- 航空運輸業務期間維護的飛機數量至少為航空運輸業務3架飛機;至少1架飛機用於通用航空業務。
此外,企業需要滿足建立和維持航空運輸業務的最低資本(包括股權和貸款)。
具體來說,運營最多10架飛機:3000億越南盾;運營 11 至 30 架飛機:6000 億越南盾;運營超過 30 架飛機:7000 億越南盾。
- 建立和維持通用航空業務的最低資本:1000 億越南盾
外商投資航空運輸企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外資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超過34%;必須至少有一名越南人或一名越南法人持有最大份額的註冊資本;越南法人有外資出資的,外資不得超過法人註冊資本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