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0日關於2021-2030年國家電力發展規劃、2045年願景規劃(電力規劃)的政府常務會議上,越南政府總理范明正高度評價越南工業貿易部(後簡稱工貿部)的完善電力規劃與優越性。 請登入會員以查 [ihc-hide-content ihc_mb_type="show" ihc_mb_who="reg" ihc_mb_template="-1" ] 該計劃將延續 總理黎文成、政府常務委員會於2020/2/11發布的國家能源發展戰略方向的第55-NQ/TW號決議的指示,延伸到2045年。 同時,工貿部在COP26會議上為落實越南國際承諾的解決方案做出了許多具體努力。總理表示電力規劃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國家部門規劃,在批准之前需要仔細考慮,必須確保國家能源安全,確保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足夠的電力供應。 在制定《規劃》的過程中,總理指導一些主要的原則和觀點,如: <ul> <li>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放在第一位</li> <li>避免影響地方、區域、地區或群體利益</li> <li>秉持客觀性、科學性、有效性和優化性</li> <li>同時必須採取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li> </ul> 以便達到2050年達到淨排碳水準,同時也是越南在COP26會議上的國際承諾。 考慮總體規劃時也要密切關注電力的5個部分,包括 <ul> <li>電源</li> <li>電力傳輸</li> <li>配電</li> <li>電力有效使用</li> <li>電價</li> </ul> 實現區域內部最高平衡、減少遠距離輸電、減少電力損失,特別是計算電價的解決方案,必須最合理、透明、良性競爭和市場機制,確保為人民生產、經營和生活提供足夠的電力,絕不允許在任何情況下發生電力短缺。 其中電價必須合理,不可其他國家或是出現過分的電價差異,特別是風電和太陽能須解決管理問題,確保人民的電力使用權益。 在地緣政治與地緣經濟問題、能源行業技術快速發展以及越南履行應對氣候變化國際承諾的要求的背景下,減少煤炭、調整天然氣、增加可再生能源為大方向 在會議審議和討論的基礎上,總理要求工貿部主持並進一步完善以下內容: 檢視規劃時間,同步電力計劃 VIII 的內容,以2050在實現,而非起草的204願景。 工貿部表示將繼續與投資者合作減少煤炭、增加LNG氣體輸入、重點發展再生能源,特別是評估屋頂太陽能,增加人民種電自用,減少國家電網負擔 此外總理還要求研究適當的機制和政策,創造有利條件,在組織實施總體規劃方面具有積極和靈活的優勢。同時,研究分權、分權、分配資源,促進各級績效管理職責 [/ihc-hide-content] [ihc-login-form]